当前位置:首页 > 人员 > 研究人员 > 范建鏋 > 范建鏋学术专栏 > 文章详情

王迎新等: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若干对策——基于对重庆市的调研分析

发表于 tougaoren
    改革开放以来,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由于贸易额大而一直占据“半壁江山”,并为经济增长做出了较大贡献。自2003年以来,为继续发展加工贸易并克服加工贸易的负面效应,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已成为我国贸易经济、产业经济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又一次提出了“强化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优势,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重大课题。

    2012年5月,课题组赴重庆对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发现,重庆市已基本形成了开展加工贸易的操作平台,发展势头较好。我们认为,重庆具有便利的交通物流、宽松的政策环境、相对低廉的成本要素以及比较完善的产业配套等四大优势;在发展加工贸易方面表现出四个特点,即活跃的经济现状、齐备的开放平台、初见成效的金融结算中心以及趋近完善的人才资源保障。可以说,重庆在加工贸易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做出了示范。但是,重庆在开展加工贸易中也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对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一、全面提升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水平

    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与东部沿海发展加工贸易的特点不同。东部沿海除了国家政策支持外,还具有得天独厚的运输条件,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东部沿海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吸引全国范围内的劳动力向东部沿海聚集,由此形成了加工贸易的发展基础。相比之下,重庆更多的是依靠政策来发展加工贸易,属于后天培育。随着政策优势的逐渐消失以及劳动力成本的逐步上涨,发展加工贸易的基础将会相当脆弱,继续夯实发展加工贸易的基础迫在眉睫。重庆应注重引导企业结构、产业结构、劳动力结构合理化,全面提升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水平。

    1.引导加工贸易企业主体从以外资企业为主向不同所有制企业发展,特别是要重视民营企业的发展。企业结构的合理化需要避免外资独大,鼓励其他类型的企业开展加工贸易。调研发现,与全国加工贸易发展的特征相似,重庆加工贸易企业的主体也是以外资企业为主,且出口比重呈日渐上升态势,目前已经达到了90%以上;与此对应的是,国有企业的比重快速下降,已经接近2%,集体、民营及其他所有制企业所占比重微乎其微。加工贸易的主体是外资企业,意味着重庆加工贸易的主体基础比较脆弱。一旦经济环境和政策环境有所变化,外资企业势必会到其他地区或国家寻找投资机会。近些年,在东南沿海地区随处可以看到类似的例子,改革开放初期在那里开展加工贸易的外资企业已经陆续到越南、印度等国家寻找更廉价的劳动力和更优惠的政策环境。因此,重庆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过程中应有意识地均衡不同性质企业的比重,特别是要重视民营企业的发展。这对于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可持续发展,夯实加工贸易发展的基础,均具有重要意义。

    2.引导加工贸易从单一产业向多种产业发展。产业结构合理化要求加工贸易企业不应集中在某一类行业(如机电类或IT类),而是要因地制宜地进入更多行业,避免因某一行业不景气导致加工贸易发展出现大起大落。在进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过程中,重庆也在尽量避免走东南沿海城市的发展路径。从加工贸易产业结构来看,重庆从几年前就开始布局电子产业,包括软件和电子产品的制造,最终选定笔记本电脑作为核心产业,并以此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发展,打造笔记本产业基地,引进品牌厂商,吸引代工厂商,并形成配套的产业链。重庆希望通过这些举措达到两方面目的:一是通过制造业基地的建设承接东西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创造就业岗位;二是外销和内销并重。在此基础上,重庆希望将加工贸易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过渡,因为笔记本电脑制造不仅包括生产环节,还包括研发。但调研中发现,实际上研发环节并没有真正“引进来”,在当地还没有看到像苏州等地的科技研发中心。从重庆海关进出口的商品结构中也可以发现,虽然集成电路、蓄电池和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等机电产品是加工贸易的主要产品,但仍是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机电产品。也就是说,虽然统计中这些商品可以算作高新技术出口,但实际中仍是以组装为主。因此,我国中西部地区在承接和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过程中,要引导加工贸易从单一产业向多种产业发展,避免产业(行业)结构的单一性,并推动产品从劳动密集型为主向技术密集型为主过渡。

    3.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劳动力从数量多向素质高转变。劳动力结构合理化是稳定加工贸易企业的基础。加工贸易企业从沿海地区转移到重庆等西部地区,主要看中的是重庆的劳动力低成本,这就需要有大量的一线劳动工人以满足加工贸易企业发展的需要。与重庆相似,我国其他中西部地区也具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理论和实践均表明,人力资源是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我们认为,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不仅依靠大量低成本的劳动力,更重要的是依靠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在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之时,要培育一支业务精良的技术工人队伍,政府应在企业管理培训和技术培训方面给予指导与资金支持,社会组织、研发机构和高校也应与企业联合培训,以形成就业、培训的良性机制,引导劳动力从数量多向素质高转变。

    4.引导加工贸易企业从贴牌生产向自主品牌发展。调研发现,重庆市承接的加工贸易还处于贴牌生产阶段,这在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具有共性。我们认为,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应认真总结东部沿海发展加工贸易的经验,切实认识到培育自主品牌的重要性,避免走东部沿海的老路。东部沿海地区在经济发展之初,加工贸易异军突起,对当地经济乃至全国经济发展都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东部沿海地区经济水平的总体提升,加工贸易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发展基础,尤其表现为政策支持的丧失和劳动力成本的高企。加工贸易多属于制造业,销售市场基础薄弱,如果不能形成自主品牌,就难以形成溢价能力以对冲高企的劳动力成本。因此,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要有意识地对企业在自主品牌上予以引导和支持。对当地政府而言,应鼓励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必要时可以设立奖项对自主品牌企业进行奖励。

    5.引导加工贸易企业从单一外贸型向内外贸一体型转变。重庆发展加工贸易受到约束较多的是物流问题。尽管重庆采取了各种举措来解决这一问题,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随着我国经济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将有更多货物流向东部沿海地区及其他国家,这必然会使物流通道变得相对狭窄。此外,受各种因素影响,能源价格将逐渐升高,势必会增加物流成本。这一切都将构成我国中西部承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不利因素。因此,中西部地区要立足自身,努力扩大当地加工贸易企业内采的比重,并不断扩大内销的比重,以缓解物流的制约。也就是说,从市场需求看,加工贸易企业应从单一外贸型向内外贸一体型转变,即按照内外需的市场导向发展加工贸易,其产品既可满足外需,又可销往内地,使企业真正以市场需求调节产品的内外贸走向。当然,这有赖于加工企业和当地政府的共同努力。

    二、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能力

    按照相关说法,重庆金融业的定位是以结算为主体的金融中心,即在银行、证券、保险等主流金融业务、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区域性要素市场建设的基础上,在体现西部区域性金融中心功能的同时,构建结算型金融中心。确定这一定位的基础是对金融中心的分类。有观点认为,金融中心有三种分类:一是行政总部集中的金融中心,如北京;二是要素市场集聚的金融中心,如上海;三是结算类金融中心,如新加坡。我们认为,重庆市要参照的对象,是新加坡式的金融中心。

    新加坡在国际金融、贸易融资、海事金融、保险、财务运作方面具有国际领先地位,在资产及财富管理方面属于佼佼者,同时还是全球排名靠前的外汇交易中心。新加坡是亚洲地区第一个设立金融期货市场的金融中心,还拥有活跃的短期资金市场。来自金融业的增加值占新加坡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由20世纪70年代的5%提升至12%以上。另据统计,新加坡现在有各类金融机构600余家,其中,银行近120家、投资银行50多家、保险公司130多家、保险中介公司60多家、基金管理公司100家、证券行60多家、期货公司30多家、财务顾问50多家。在面积仅为71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汇集了如此众多的金融机构,其密集度和多样化足以覆盖经济发展对金融的巨大需求。新加坡区域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有三大支撑因素,即政府鼎力支持、创新提升地位和符合国情的监管。

    要学习新加坡,重庆尚有很长的道路要走。从实践来看,重庆市目前围绕结算的实践还多以单一项目试水为主,依赖政策特批和先行试点得以成行。新加坡的经验表明,要建成一个“中心”的规模,必须先有数量的积累。这一点,不论是从政策法规、还是从重庆金融企业数量和规模来看,都还不完全具备。即便横向比较的话,重庆上市融资的企业也还不够多。比如从A股上市公司数量来看,在西部12省市中,重庆还排在四川、陕西、新疆之后。从上市公司数量和证券化率等指标来看,重庆在西部地区并无明显优势,要实现100%证券化率的目标还任重道远。

    建立结算中心的基础来自于银、证、保主流金融机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区域要素市场三方面的协同发展。目前,重庆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发展层次与金融中心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除了人才的挑战之外,重庆还面临三重挑战:一是西部地区经济一体化的程度不高,金融中心建设缺乏金融驻地的强力支撑,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异容易造成金融发展结构失衡;二是目前的金融产业发育程度不高,开放度不够;三是金融创新能力较弱,投入有待提高。

    同时,重庆市金融业自身运行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融资结构不均衡,过度依靠银行融资,资本市场融资能力不强;部分区县和企业贷款期限和使用期限不匹配,存在流动性问题;对外辐射力不强,还缺乏有较大影响力的金融机构和交易平台;政策环境、人才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针对这些问题,为配合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提升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能力,建议在以下方面进行努力:

    1.推进银行、证券、保险三类主要金融行业的均衡发展。进一步推动银行、保险稳健运行,提高银行融资能力,做大信贷总量;提升保险社会管理能力,加快推进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重点提高资本市场融资能力,积极发展券商、投行及各类证券中介机构;依托股份转让中心,推动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加强与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合作,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

    2.稳步发展创新型金融机构。大力发展股权投资类企业,以境外人民币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为抓手,积极引进外资股权投资基金,探索设立股权引导基金。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运行质量,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做好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完善担保征信体系,更好地发挥担保服务功能。鼓励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为企业提供多层次的融资服务。

    3.加快建设金融要素市场体系。按照国务院清理整顿交易所的要求,提升现有交易所的运行质量和规范性。充分发挥现有市场在聚集要素、发现价格、配置资源、服务中小企业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市场交易功能和定价能力。

    4.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推动地方金融机构通过上市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实力、壮大规模,加快推进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上市,适时开展重庆农商行回归A股工作,支持西南证券通过对外兼并收购打造千亿市值的全国一流券商,鼓励法人保险公司增资扩股。推动地方金融机构走出去,在全国拓展业务,增强对外辐射力;提高经营管

    理水平,提升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5.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现有税收政策、补助政策和奖励政策,优化政策环境,促进金融机构更好地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优化法治环境,维护金融稳定。进一步加大人才培训、引进和使用力度,优化人才环境,培养高素质的金融人才队伍。

    三、明确财税优惠政策的制度化保障和可持续性

    从调研情况来看,在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和发展加工贸易方面,目前重庆政策优惠预期不稳,特别是在财税政策和相关扶持措施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

    第一,税收政策的制定权主要在国家层面,如全国人大、财政部等,中央并不提倡地方搞规范性文件,地方权限很有限。

    第二,税收政策的好坏影响加工贸易的发展。目前主要有两种加工贸易的税收政策:一是进料加工,生产企业实行年底退税,一般来说是按增值税征收,对进口部分免税或者实行抵扣;二是来料加工,进口的原材料实行免税,只是最后增值部分免税而不是出口退税(国内的部分不退税),这一政策20多年来没有变动,这对于采购国内原料较多的企业不公平,导致许多原本可以从国内采购的原料转而从国外进口,降低了国内相关产业的配套能力。加工贸易的税收政策如不修改,重庆乃至全国的加工贸易就可能会向别的地区或国家转移。因此,应对来料加工也实行年底退税而不是免税。重庆现有的加工贸易发展模式是“一头在内”,其优势就是充分利用当地或周边辐射地区的人力资源、自然资源以及加工行业所需的原材料。但由于受税收政策规定所限,未来在重庆加工贸易大发展阶段,这一矛盾对行业发展的制约将凸显出来。如果税收政策的优惠消失或相应的税收规定不及时修订,重庆又没有制定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相应权限,那么,当地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必将受到制约。

    第三,加工贸易有其行业特殊性,税收优惠政策不能取消。一旦这些优惠政策取消或做出重大变更,相关产业就可能向其他地区或国家转移。重庆作为承接沿海地区加工贸易行业转型升级的第二梯队,在区位优势上不如沿海交通运输条件便利的城市,只有周边地区充裕的劳动力资源可以弥补这一缺陷。但重庆同样也存在劳动力成本上涨的制约。重庆发展加工贸易需要产业链支撑,需要集群式发展,需要大企业引领。在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渐消失之后,政策措施的优惠就显得尤其重要。因此,在引进产业所需高端人才方面,针对人力资本的相关税收优惠,如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优惠措施,就具有特殊意义。

    第四,税收优惠措施的可持续性问题。目前,两江新区对于投资制造业项目的外资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除了对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有较大幅度优惠外,管理团队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40%返还,这一幅度也是比较大的,对稳定大企业在重庆持续发展具有吸引力。这类措施会影响到企业的长远布局,其可持续性究竟如何值得关注。

    第五,重庆地处内陆,与沿海地区相比,加工贸易起步晚、规模小、发展慢。但从2005年以来,重庆加工贸易发展迅猛,这与中央政策的倾斜和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不无关系。目前,重庆集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政策、国务院2009年3号文件政策、内陆保税港区政策等于一体,中央政府批给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和西永综合保税港区,使之成为内陆惟一拥有两个保税区的城市和全国政策最优惠的地区,这是吸引外商进入的主要原因之一。除了政策扶持,中央对重庆还有直接的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公开披露的数据显示,2009年和2010年,重庆共获得中央财政直接支持超过1500亿元,2011年再获中央财政直接支持1100亿元。这些资金的落实,也为重庆推进公租房建设和户籍改革创造了条件,而这二者正是重庆加工贸易获取廉价劳动力的充分保证。从未来看,这些政策与扶持措施能否维系较长时期,并不是一个确定数。如果对这些优惠政策善加运用并继续努力争取,应该会有更好的前景。

    总体上,重庆的加工贸易发展模式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带动效应。在中央政策的支持下,如果能逐步调整其发展路径,克服约束条件,发挥已有优势,其前景应较为乐观。针对上述问题,可以从政策或制度创新入手,寻求突破之策,以推动加工贸易更好更快发展。1.借助直辖市这一优势,努力争取中央在重庆先行试点一些政策性改革措施。当前,“营改增”扩大试点正如火如荼进行,如果能够借助这一时机争取税收领域较长时期的政策优惠,无疑可为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企业注入新的活力。2.着眼于建设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努力完善加工贸易管理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尤其是对当地税务部门来说,应尽可能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对来料加工、进料加工采取同等税收政策;在增值税征收和出口退税环节加强协调,便利税务与商务、海关、外汇等部门在加工贸易审批、备案、联网核查等方面的数据传输和信息资源共享。

    3.对一些重点扶持的内资企业,努力争取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和外资企业同等的优惠待遇。一些试验区当前对内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及增值税减免部分,仍实施差别税率的做法,应根据实际情况尽快调整,以营造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4.通过向中央申请更大力度的专项财政资金支持,或加大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使财政资金更好地为重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服务。目前,中央对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既有政策优惠,又有新区试点,如果重庆等地能够较好地选准加工贸易新的增长点,加大培育力度,并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扶助申请并获得批准,将为其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带来新的动力。

作者:王迎新,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财贸经济》编辑部主任;王朝阳,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财贸经济》编辑部副主任;范建鏋,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财贸经济》编辑部副主任;杨锦权,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硕士生。

来源:《全球化》2013年第6期

时间:201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