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慧洁 夏杰长
作者机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出版物:《税务研究》
年卷期:2023年第12期
摘要: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然成为与土地、资本等相类比的重要生产要素,数据资产确权及合理课税是实现要素合理分配的前提。数据资产的确权需在确定数据来源者、数据处理者、数据使用者基础上确定数据资产的持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建立数据资产产权的多重权益架构。对数据资产的课税应在发挥税收调节职能与作用的同时不影响数字经济的发展,因此对数据资产课征数据使用税和所得税是比较合理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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