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赋能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和乡村振兴
----在西藏“数字乡村”建设系列行动演讲
(2021年7月28日,西藏林芝)
夏杰长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市场学会会长)
一、西藏旅游业:发展可期
2021年西藏自治区旅游工作会议提出:“十四五”末,全区旅游力争年接待旅游者61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640亿元、旅游业直接或间接就业人数达到60万人(含农牧民参与旅游业人数)。“十四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将坚持“特色、高端、精品”发展路径,打好特色牌、走好高端路、建好精品区、唱好全域戏,建成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西藏“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要以拉萨国际旅游文化城市、林芝国际生态旅游示范区、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中尼文化旅游合作园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到2025年末,力争新增5A级旅游景区3个,新增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个,新增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市级2个、示范县级10个,创建国家5C和4C自驾车旅居车营地5个,新增4A级旅游景区20个,新增3A级旅游景区45个,新增省级旅游度假区10个,新增自治区级绿色、康养旅游示范基地15个。特别是,聚焦乡村振兴,在“十四五”期间打造和提升20个特色旅游乡镇、7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国家边境旅游示范村,建成400个具备接待能力的旅游点。
西藏拥有丰富和独特魅力的旅游资源,大众旅游时代已经来临,来西藏旅游和休闲度假,成为大众居民的热切期盼,这些年西藏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的大力改进和新基建的积极推进,为大众百姓进入西藏地区旅游和休闲度假创造了良好的便利条件,也降低了来藏旅游和休闲度假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西藏将成为大众百姓最向往的旅游目的地之一,西藏的旅游休闲业发展有着很广阔的前景。
二、发展乡村旅游: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关键抓手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农村信息化建设,作为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重要内容的乡村旅游产业,必然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民族地区一般分布在经济不发达的中西部区域,产业基础落后,发展现代农业和先进制造业的条件尚不成熟。旅游产业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快速带动地区居民提高经济收入和实现更多就业的产业特征,而且乡村振兴战略和民族地区乡村旅游的发展具有同一性,乡村振兴战略在实施过程中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村容村貌的改善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巨大机遇。显然,具有优质自然禀赋和文化遗产的民族地区通过发展旅游产业来全面促进乡村振兴就成为现实的发展首选,
民族地区有着大量的民风民俗、生活遗迹和特色建筑等民族特色的旅游景点。然而,受限于智慧旅游发展不足,民族旅游的快速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因为民族地区的乡村旅游存在旅游信息化水平不高、营销方式单一、大数据基础设施落后和缺乏智慧化管理等问题。随着大数据、物联网、AR、VR、5G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数字化广泛滲透于乡村旅游产业的应用场景、公共服务和管理系统,将有效促进乡村旅游在更大范围和更高水平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数字经济赋能乡村旅游和乡村振兴:机制与路径
(一)作用机制
从实践的角度出发,在大数据的作用下,旅游的服务系统由产品导向转为游客导向。游客作为旅游的需求方,通过提供实时需求信息和服务反馈信息给旅游目的地,而旅游企业通过数据的进一步挖掘,利用游客在智慧旅游、线路推荐、客流预测和服务优化等方面的需求信息来改良旅游产品、提高服务质量。从现实条件来看,一是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和5G技术的不断成熟,加之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的普及,为大数据与乡村旅游的融合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条件。二是民族地区亟待开发的旅游资源为大数据在旅游产业的开发与应用提供了海量的应用场景。
从作用机制上来看,大数据对民族地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驱动机制主要体现在:一是从视角上来看,大数据主要通过需求侧的个性化旅游和供给侧的产品改良来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二是从作用路径来看,大数据可以通过技术、服务、产品、营销、体验、管理和设施来重塑整个旅游体验链条。三是从作用效果来看,大数据的应用可以通过促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商业运营模式、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游客体验等方面来促进民族地区乡村旅游的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路径
为了实现数字赋能乡村旅游和乡村振兴,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重点关注缩小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作为一种旅游新业态,“互联网+旅游”的深化发展,有赖于网络基础设施的普及。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十四五”规划中把完善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和大力发展智慧旅游作为重点任务。在具体推进中还应重点关注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0.04%,庞大的网民规模和较高的网络普及率,是推进“互联网+旅游”发展的现实基础。然而也应看到,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依然较大,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76.4%,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52.3%。因此,在推进“互联网+旅游”过程中,必须要采取多举措弥合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完善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基础设施,为数字赋能乡村旅游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以数字创新赋能乡村旅游,扩大旅游业创新发展效能。数字化发展是旅游业自我革新、综合提升的全方位发展战略。5G、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旅游业持续深度融合,这一过程具体表现为,技术创新、内容创新和监管创新从根本上改变了旅游业的发展方向。首先,应始终围绕技术创新的核心作用力,不断推动数字技术在乡村旅游中的创新与突破。当前,民族地区虽已出现较多数字旅游新业态,但对旅游产品的价值内涵仍挖掘不够。借力数字化,旅游消费在时空中的资源错配得以有效纠正,个性化、差异化的旅游需求在沉浸式、体验式的业态中得到满足。其次,不断加强内容创新,向旅游市场提供全方位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旅游体验,是民族地区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此外,面对数字旅游这一新模式,利用数字技术来对其进行数字监管与治理也是应有之义。这样才能建设并完善健康有序的数字旅游生态系统,从而全面扩大旅游业创新发展效能,促进民族地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发挥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作用,借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推进数字乡村建设。除了发挥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外,要充分发挥和借助互联网平台企业作用,实现乡村产品生产、营销等数字化、智慧化。正是借力“互联网+”,蓬勃发展的农村电商让空间上的“万水千山”变为网络里的“近在咫尺”,帮助农产品出村进城、农民脱贫增收。比如某互联网平台公司以数据技术为支撑,不断构建和完善开放的数字农业新基础设施,重点从源头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问题,从田间地头到城市餐桌,推动农业产供销全链路数字化升级。2020年,在云南、陕西等地建成5大数字农业集运加工中心,落地700多个县域物流共配中心,与遍布全国各城市的销地仓,淘宝天猫、盒马、大润发等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共同形成 一张数字化的仓配及分销网络,一年可将100万吨生鲜农产品直供全国餐桌。从调研的结果看,农村淘宝业务在很多地区发展的态势很快,所面临的问题是线上如何为线下提供资源,以及如何保证线下服务网点的利益等。
在“新冠”疫情对社交方式、消费方式、生产方式等重要冲击甚至长期影响下,互联网新业态直播电商呈现了高速发展态势,2020年直播电商规模突破万亿人民币。直播电商突破了地理界限,农户和乡村企业即为直播主,乡村农业生产即为直播间,畅通了农产品销售,助力农村脱贫,助推乡村振兴。淘宝直播村播计划自2019年启动以来,到2020年底,孵化11万新农人主播,覆盖23省,带动农产品上行150亿元。全国上万间的蔬菜大棚变成直播间,市长、县长、乡镇干部纷纷为当地农产品带货,帮助县域农民实现增收。
四是重点关注数据安全问题。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关键的生产要素,但数据安全问题却不容忽视。2020年8月份,文旅部发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对旅游者个人数据安全问题给与了高度重视。2020年12月,文旅部、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也把保障旅游数据安全作为重点任务。可见,数据安全在推进“互联网+旅游”发展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未来,在“互联网+旅游”的发展中,有效保护旅游数据安全是关键,旅游市场主体要重视起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也要发挥好监管作用,特别是要压实在线旅游企业的平台责任,尽最大能力保护游客数据安全。
五是要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不断提升乡村旅游数字化水平和能力。这是数字乡村建设能否落地见效的关键所在,也是乡村旅游数字化服务水平提升的核心内容。发挥各级政府作用,为乡村旅游从业者提供在线培训服务,培养造就一支爱旅游、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人才下乡,鼓励地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等多渠道、多形式地培养乡村旅游人员;要调动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对文旅系统干部、乡镇地区干部和乡村旅游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和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乡村旅游的数字化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