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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敏杰:降低制度不确定性 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发表于 fmj
民间投资呈现四大特征

关于民间投资的变化,大致可以总结出四个基本事实。一是过去十年来,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速下降似乎是一个趋势,但民间投资增速的下降并非是平稳的,而是受到经济形势和宏观政策的影响。从2005年开始,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从50%的增速下降到2015年的10%左右,增速平均每年下降4个百分点左右。纵观2005年到2015年的数据,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快速下滑共有两轮,第一轮是2005年到2008年,四年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从不到50%下降到30%左右,增速平均每年稳定降低5个百分点左右。从2009年到2011年这三年期间,尽管国际经济危机在不断深化,但是在中国政府强大的四万亿投资刺激下,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维持在30%以上的水平并没有下降,中间还有过轻微上升。2012年开始重新进入快速下降通道,2012年下降了10个百分点,从34%下降到24%,2013年下降了1.5个百分点。2014年下降了5个百分点,增速也正式跌破20%。2015年从18%下降到10%,下降了8个百分点。从2012年到2015年,四年间从30%以上下降到10%,每年下降5%以上。按照2012年到2015年趋势,2016年的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会下降到5%左右。即使按照2005年到2015年的平均趋势,2016年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也至多维持在6%左右,2018年将正式进入负增长阶段。

二是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上升,似乎也是一个趋势。结合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滑的事实,这种趋势似乎也是不可持续的。如果某种原因导致国有固定资产投资比重重新上升,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上升的趋势更加不可持续。从2005年到2015年,由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速一直高于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民间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的上升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在数据上一直显示出向上拉动作用。数据显示,在2005年全年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7.5万亿元中,来自于民间的部分为2.7万亿元左右,占比仅为三分之一左右,2010年正式增加到50%以上。比重上升最快的是2011年,从51%增加到58%,上升了7个百分点。从2012年开始,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正式超过60%并维持在60%以上,2013年为63%,2014年和2015年达到64%。

三是在增速下滑和比重上升两个趋势的作用下,64%似乎已经成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不可逾越的结构性拐点,这个拐点发生在2015年。在2015年以前,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基本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但增速高出来的部分越来越小。2015年的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已经下滑到10.1%,而同年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也为10%,二者已经基本持平。从2016年开始,如果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趋势下滑到6%以下,则2016年的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就会从64%的拐点上开始下滑。假定201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与2015年的10%持平,不考虑价格因素,则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60.7万亿元,其中来自民间的规模(按照增速6%计算)为37.5万亿元,占比为61%,重新恢复到2012年的水平。按照上述增速,则2018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负增长之年,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民间比重会进一步下降到57%。约在2030年下降到2005年左右的比重,即三分之一。

四是从区域和产业分布看,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在东部和二三产业,但增速最快的地方在中部,增速最快领域的是第一产业。从2012年到2015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14.58万亿元,其中东部地区累计完成54.88万亿元,约占民间固定资产投资额约48%,其次是中部,累计完成30万亿元,占比31%;最少的是西部,累计完成20.63万亿元,占比21%。但是就增长速度来看,同比增速最快的地区并不是东部而是中部。分产业看,2012-2015年第一产业占比约为3%,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为51%和46%。尽管第一产业民间投资规模较小,但增长最快,连续四年的增速都在30%以上,达到第二、三产业民间投资增速的两倍。

对经济的六方面影响

民间投资增速下降对经济的影响巨大。首先,民间投资不足会影响总投资和正在推进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0%以上,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速下滑意味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严重下滑,由此导致总体投资不足。实际上,过去十年来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下降,伴随的就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快速下滑。从2012年到2015年,伴随着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从30%以上下降到10%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就已经从23%下降到10%左右。

其次,民间投资不足会让就业问题凸显,影响“十三五”期间的精准扶贫的实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反贫困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世界银行认为全球减贫三分之二的成就来自于中国,这使中国成为全世界减贫成就最显著的国家。中国减贫的典型特征是开发式扶贫,庞大的固定资产投资为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几亿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在非农部门就业的机会,以国家产业层面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来彻底突破传统小农经济的贫困陷阱。在中国的投资中,相对于国有投资的集中于特定企业、产业和区域来说,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往往是遍地开花,对就业和反贫困贡献最大。民间投资的过快下滑,势必会影响“十三五”期间的精准扶贫战略。

第三,民间投资不足会影响技术进步、经济效率、创新型国家建设和跨域中等收入陷阱的步伐。作为快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赶超最便捷的形式是引进国外已有的先进技术,以机器设备投资的形式来实现对国际前沿尖端技术的靠近,以不断重复的模仿来实现对创新者的赶超。这正是过去30多年来中国技术进步路径的典型特征,也是中国经济取得巨大成就的关键。

毫无疑问,大规模的机器设备购买必须以大规模的投资作为先决条件。当然,“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大发展理念就是创新,中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就是要从一个技术模仿者转为创新者,但这并没有意味着投资的重要性会有丝毫下降,毕竟现代技术创新都是以大规模投资来推动的。在国际分工中,发达国家的资本优势和技术优势结合在一起,才最终让其处于收入和技术的高端位置。如果民营投资过快下滑,势必影响技术进步、创新和转型升级。

第四,投资下降导致宏观经济增速下降,妨碍2020年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作为经济增长供给侧和需求侧的重要组成要素,资本形成一直是对中国经济增长贡献最大的部分。投资不足尤其是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过快下降,会对中国经济增速造成很大影响。按照反向推算,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目标需要未来五年保持6.5%的宏观经济增速。按照过去的经验,6.5%的增速大致需要13%左右的投资增速,而民间投资增速低于10%,无疑给国家投资“补空”带来了更大压力,但国家投资增长越快,对民间投资的挤出就会越大。

第五,投资不足严重影响财政收入增速。中国的财税制度有个重要特征,就是70%的税收都来自间接税,90%的税收由企业缴纳。这会导致中国财政收入与企业投资等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大量的税收包含在投资环节,过去二十年来,哪个地区的投资增速越快,财政收入增长就越快。投资不足,无疑会让当前的财政形势更加捉襟见肘。

第六,影响经济活力和民间资本对于市场化改革的信心。过去三十多年的经验表明,民营经济好、民间投资旺盛的地区,往往经济也更有活力。长三角、珠三角经济的快速增长基本是以民营经济为基础的,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在经济发展中呈现出来的不足,也基本体现在国有企业缺乏活力,民营经济发展不足上。当前我国正处在转动力的关键期,民间投资好不好,本身就是市场有没有动力的重要表现。如果民间固定资产投资过快下滑到10%以下水平,则必然会影响民间资本对市场化改革方向的信心。

促进民间投资的三点建议

民间投资缘何会出现下滑?又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扭转这种趋势?笔者将这两点和正在推进的经济体制改革结合在一起。除了民间投资没有能力、没有意愿、没有项目外,更重要的因素可能与制度因素有关。

全面深化改革从2013年开始,已经推进了2年多。仅仅就其字面的“全面”二字来说,就意味着巨大的任务量。全面深化改革的很多项目已经安排到了2018年、2020年,所以行至中期很多改革还没有完成就似乎显得情有可原。但这种长期的改革可能会给市场造成巨大的制度不确定性,笔者以财政体制改革为例来加以说明。

财政体制以财政收支为核心,实则涉及到中国党政管理体制的方方面面,因为虽然收钱集中在税务一家,但花钱却分散在所有部门。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所以财政体制改革往往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

这一轮的财政体制改革包括预算制度改革、税制改革和政府间分配关系改革,改革的顺序也如上所说,预算制度排第一,税制改革排中间,分配关系排最后。目前推进较慢的,就是政府间分配关系改革。所以财政体制改革选择了从预算法突破,目前正在大力推进税制改革中的服务业“营改增”。

但目前政府间分配关系的改革可能更重要。因为财政改革的基本逻辑是财权适应事权,一级政府究竟要获得哪些收入,取决于它必须承担哪些责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政府间分配关系改革依据是“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这无形中把事权改革放在在了财政体制改革之前。而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规定》政府间关系改革的方向成了“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治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

为此,对于改善目前民间投资现状,笔者建议,首先应最大程度减少改革带来的制度不确定性。中国经济发展的典型特征是政府推动,政府推动和制度创新的主体是地方政府,但地方政府怎么办又取决于中央。关系着中国经济增长的是两个制度边界,第一个边界是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第二个边界是政府间边界,政府间边界决定了(地方)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其次,是做好对改革的内外协调,国企改革的目标重点对内。这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资本化改革,改革涉及到的资本规模越来越大,牵涉到的企业就会越来越多,不可能不对民营经济产生影响。国有企业每增加一重垄断,增加一次合并,就会让民营经济投资机会减少一次。尽管国有企业合并有利于走出去,但让给国内民营企业更大的活动空间可能对于中国经济更加重要。

第三,明确各级政府的市场主体地位。参加政府推进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能是当前民营经济“最近而最远”的事情。从近处看,政府推荐的大量项目似乎伸手就可以触摸,但是制度的无形之墙却让其只能选择远远的“点赞”。依据笔者的调研,民营经济最担心的是参加政府合作项目会导致民营经济会丧失自主权。如何权衡“一股一票制”与“一人一票制”之间的复杂关系。如果民资占比少于50%,国资为大头,则民营企业家的利益难以得到保证。如果民资占比高于50%,但日常经营中涉及到国有资产和民营资产的收益权衡问题则难以协调。现实是,在严格的国企党政管理制度之前,一些民营企业家往往选择敬而远之。在“清”和“亲”之前,民营经济选择前者。“清”而不“亲”的局面,既不符合中央要求,也对中国发展不利,这一点只能通过改革和发展来解决,但当下若能推出一批不附带任何政治附加条件的PPP,应该还是很受欢迎的。但最终的措施还是要明确政府的市场主体地位,政府是市场的平等参与者,应当按照市场主体的方式与其他主体协商行事。

2016年05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