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个人自用住房房产税为什么征?怎么征?100个人可能有100种答案。这种房产税是政府直接与个人见面的税种,征管难度较大。即使方案设计合理,也需要合适时机。房产税的为题还有许多。本文只是个人看法。】
时下,关于房产税改革的建议很多,个人住房房产税开征的理由看似充分,实则不然。
许多国家和地区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但这不是中国也应该有此种税收的理由。别人有,怎么会是我们也应该有的理由?那么多其他国家和地区所没有的政府收入形式,如形式多样的政府性基金,中国都有了,为什么中国就一定要拥有比别人更多的政府收入来源形式?香港地区经常是一个参照系。香港地区不仅有土地批租制度,还有个人住房房产税性质的税收。土地批租学香港,结果是地价推高房价,房价高高在上。个人住房房产税如果再学香港,居者将不堪其负。理由是,香港地价高,房价高,还有房产税,但香港地区的税负水平较轻。很遗憾的是,大陆地区税制和其他政府收入制度上并没有效仿香港。大陆地区在生产交易环节有大量香港所没有的税收。这直接导致国民税负感觉较重。各界常争论中国税负重不重问题。的确,就狭义的税收负担本身来说,中国在世界上无论如何都不能说是最重的。但是,国民对政府的负担不仅仅是税收。税负重的国家并不一定就有沉重的房地产负担。在这样的背景下,片面地学海外个人住房房产税制度是不够的。要学,就应该系统地学,否则,只取制度片段,必然徒增国民负担。
许多国家的地方政府收入中有个人住房房产税,但这并等于中国也必须这么做。的确,房产税是许多国家的地方税,但这不等于地方政府花钱主要靠房产税。不少国家的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在相当大程度上还要依靠上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既然中国政府收了如此多的间接税,那么问题的关键是重新划分不同级别政府的财政收入。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调整铁路运输企业营业税收入归属的通知。根据该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起,铁道部集中缴纳的铁路运输企业营业税(不含铁路建设基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由中央收入调整为地方收入;铁道部集中缴纳的铁路运输企业所得税(含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中央与地方按照60:40的比例实行分享。铁路建设在地方,赚钱也在地方,没有理由不让地方分享收入。这是解决地方政府收入来源方向正确的一步,虽然还只是一小步。如果地方财政收入一定要靠房产税,那么前提是减间接税。
许多国家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那么中国为什么就要有呢?土地制度使然。既然土地国有,那么国人完全有理由让国有土地为国民作出应有的贡献。有人会建议取消土地出让金,或认为房产税只有在取消土地出让金的基础之上才能推出。这是不妥的。土地出让金解决的是土地资源配置给谁用的问题。如果没有土地出让金,繁华地段的土地,谁不想要?这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无法取消的理由。但是,如果一定要在这样的土地制度背景下设计个人住房房产税制度,那么可以明确的是,中国个人住房房产税税收负担应该比大部分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要轻得多。后者税率1%,前者就应该是0.5%或者更低。
关于个人住房房产税,总是有一种“想要就可以有”的逻辑,似乎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开征与否及开征时机纯粹是由政府决定的这种税收理念,与法治社会的要求格格不入。税收不仅要公平,还要说清为什么收。把个人住房房产税说成是一种调节收入分配的税种。这恐怕又是一个误会。收入分配的功能主要属于中央政府,房产税是地方税,难道地方政府有了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不成?
对个人住房房产税开征所可能引发的问题,不能不小心谨慎。即使社会同意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地方政府仍然要三思而后行。个人住房房产税收入有那么好收吗?人民愿意纳税,政府就一定能做好吗?如果纳税人问政府,钱到哪里去,那么在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不够的环境中,地方政府能够给出人民满意的答案吗?转型社会,事情本来就够多,暂时实在没有必要再让个人住房房产税来添堵。
房产税古已有之,更不应该成为个人住房房产税存在的理由。现代社会已经有了好多古代所没有的税种。为什么还要延续过去的做法?现代人没必要拾古人的牙慧。现代社会有现代社会运作的逻辑。即使未来要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这也应该是一种现代的房产税,和古代的大不相同。这样的房产税对应的是地方公共服务,经常是要人民和地方政府商量着来的。
技术条件只是个人住房房产税出台的起码条件之一,并非充分条件。地方财政收入不足的问题,也不要只盯着房产税,至少有两种化解办法摆着我们面前:一是调整中央和地方财权和财力分布格局,中央让渡收入给地方。二是地方政府少做事,一些不必要的事就不要做了。这也可以少花钱,且有助于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
切莫一直盯着房产税不放!政府所面对的房地产调控问题也不是房产税所能解决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对某些人来说是一种诱惑。毕竟肉已摆着那里,饥饿填饱肚子的本能必然驱使某些人积极推动个人住房房产税。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就更应稳步前进。
(本文曾以“个人房产税开征理由不充分”为题刊发于《华夏时报》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