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推动现代财税体系建设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心得体会
财政经济研究部与中国成本研究会联合党支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对经济形势做了科学判断,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许多重大的理论和理念,对发展理念和思路做了及时的调整。其中,新发展理念是最重要和最主要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抓发展,必须更加突出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新发展理念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同新时代经济实践相结合,继承和创新党的发展理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指导原则,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要求。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是政府与市场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如何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是现代财税体制应该着力解决的问题,这也事关能否完全、准确、全面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第一,强化现代税收优惠和政策引导作用,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住了创新,就抓住了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全面谋划科技创新工作。当前,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必须打好关键技术攻坚战,统筹补齐短板和锻造长板,针对产业薄弱环节,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尽快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产业链水平。
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和财税政策运行规律,合理发挥财税功能,让税收、财政和其他公共政策工具形成合力,推进更加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的国家创新体系的建立。一方面,促进税收制度与税收政策的有机结合、普惠政策与特惠政策的共同协调,促进科技创新的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形成体系。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的税收政策体系,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第二,加快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调既是发展手段又是发展目标,同时还是评价发展的标准和尺度”。坚持协调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处理好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在权衡利弊中趋利避害、作出最有利的战略抉择。
转移支付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制度保障。在转移支付制度设计上,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提供的基本水平,缩小不同区域和城乡间的差距,尤其注重加大对中西部、东北等欠发达地区以及农村地区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加强对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本生存和发展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第三,不断完善绿色财税制度,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阐述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揭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道理,指明了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绿色低碳发展是当今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鲜明特征,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财政治理上,需要加快建立健全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一方面,财政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多项具体政策在各自领域发力。另一方面,财政部门自上到下联动,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横向互动不断丰富财政政策工具、优化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第四,积极参与国际税收治理,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动力仍然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当前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局面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和规则正在面临重大调整。我国政府应站在参与界定全球性“公共坏品”和新兴税基征税权的战略高度,站在参与传统税基征税权重新分配和相关规则制订、维护国家利益的战略高度,整体谋划环境保护税、数字经济相关税收的制度设计,积极参与国际税收治理,尤其是要在数字税收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上发出符合中国长远利益的声音,继续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国际合作机制为抓手,共建全球税收治理体系、提升税收治理能力。
第五,强化财税制度促进共同富裕的再分配功效,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的发展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如果发展不能回应人民的期待,不能让群众得到实际利益,这样的发展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要坚持不懈抓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财税制度是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主要再分配工具。要强化财税制度促进共同富裕的再分配功效,加大再分配的调节力度。一是,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降低个税边际税率,相应调低不同收入档次的适用税率。在边际税率下调的背景下,简并税率档次,持续完善综合所得扣除制度,减少工薪阶层在养育、医疗、住房及赡养等涉及基本生存支出的压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二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整体社会保障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增强再分配功效。持续优化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构建和完善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和保障基本民生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为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参与第三次分配的意愿,适当提高个人和企业捐赠享受的扣除限额。(执笔人:席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