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美国对外贸易持续逆差开始于1976年。作为美国贸易逆差最大的来源国,先是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的日本,后是出现于21世纪初的中国。那么,同是对全球第一大经济体美国,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日美贸易不平衡与21世纪初期的中美贸易不平衡有什么不同?为什么美国当年以日元升值解决日美贸易不平衡的做法在中国行不通?换句话说,为什么美国以逼迫人民币升值的办法不仅不能解决中美贸易不平衡,而且会影响美国经济自身,甚至全球经济的发展?
一、贸易顺差额的统计差异不同。与当年日美统计误差相比,由于当代国际贸易统计制度改革的滞后,即目前国际贸易统计制度计算的跨境货物贸易,只反映了产品在不同国家间的进出口状况,没有反映当代一个产品在多国生产过程中,不同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增值情况,使美国大大高估了中国对美贸易顺差额。2010年6月,世界贸易组织的Andreas Maurer和Christophe Degain按照增加值计算对2008年美中贸易逆差重新评估测算表明,美国对华贸易逆差高估了42%。随着国际统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如果按照产品增加值计算,今后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也许不再是困扰中美两国经贸关系的重大问题。
二、贸易顺差的本质不同。日本早在1968年就已经成为资本主义第二大国,1971年就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1964年加入OECD,是发达国家俱乐部的重要成员。大约四十年后的2010年,中国虽然超过日本也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中国人均GDP在全球排名100位左右,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因此,无论是日美贸易不平衡,还是中美贸易不平衡,虽然体现的都是不同时期全球第一大经济体和第二大经济体之间的贸易不平衡,但两者却有本质的不同:日本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反映的是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不平衡,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反映的是全球最大的发达国家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不平衡。中国成为美国最大贸易逆差国的表象并不意味着中国经济强大到足以与美国抗衡,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不构成对美国的威胁。
三、贸易顺差的来源不同。仅以货物贸易为例,日本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高附加价值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体现的是日本对美国的竞争优势和两国产业的竞争性,而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低附加价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体现的是中国对美国的劳动力成本比较优势和两国产业的互补性。从这种意义上讲,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不仅对美国不构成威胁,相反,根据OECD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2010年全球发展展望:财富转移》,随着世界经济重心和未来全球财富由OECD成员国向中国等新兴经济体转移,中国经济的发展对美国却是一个机遇。
四、贸易顺差的受益国不同。日本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受益国是日本;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受益国不仅是中国,还包括对华投资的美国、日本、韩国等其他国家。从这种意义上讲,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不仅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更是对东亚经济,以及全球经济的贡献。
上个世纪60年代高速增长时期,由于日本资源短缺,日本确立了“贸易立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即通过积极扩大出口赚取外汇,进口工业化发展所需要的原材料和燃料,以国际贸易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反映在贸易进出口结构上,出口制成品比率高,进口制成品比率低。直到1980年,日本工业制成品进口比率只有22.8%,而同期的美国和欧共体已经达到了56.8%和58.2%。与德国与周边国家建立了水平分工机制形成的贸易顺差不同,日本这种封闭的产业间垂直分工体系,使贸易顺差受益方集中在日本,因而遭到当时国际社会的谴责。
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日本从国外进口原材料,在日本本土加工后出口的全套自给型生产体系不同。在21世纪生产国际化迅猛发展的今天,中国作为全球制造业基地,中国从国外进口的不仅是原材料,更多的是零部件等中间产品;从事生产加工出口的主体企业不仅是中国本土企业,更多的是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三资企业;生产加工的大多数产品不是本国自主品牌,而是外国品牌。海关数据显示,从2002-2010年,加工贸易在中国出口中占一半以上,特别是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大约70%-90%是由三资企业创造的。 从这种意义上讲,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不仅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更是对东亚经济,以及全球经济的贡献。事实上,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不仅承受了外方带来的环境污染,同时也分担了以往日本、韩国、东盟等其他东亚国家对美国的贸易顺差。
五、贸易顺差的可持续性不同。为了纠正日美贸易不平衡,尽管日本在1985年日元升值后实行内需发展战略,采取了一系列扩大进口的政策,但日本以先进的科技和强有力的制造业国际竞争优势,对美国保持了长达四十多年的贸易顺差。与日本不同,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在国内没有形成类似日本的较强的产业国际竞争优势,目前中国贸易顺差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已经由2008年的6.7%下降到了2011年上半年的1.4%。随着工资提高,我国劳动力成本优势丧失,以及经济增长带来的生产和生活内需的扩大,未来中国能否继续保持对美国贸易顺差很难确定。
六、贸易顺差国与美国的关系不同。由于日美关系和中美关系不同,日美同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并建立了日美同盟,而中美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政治经济体制,日本可以通过扩大进口和对外直接投资化解双边贸易不平衡,但中国运用日本同样的方式解决中美贸易不平衡受到制度限制。
七、贸易顺差国对美国经济的影响不同。贸易出口结构不同,日本和中国对美国经济影响的路径也不同:与日本对美国出口高科技产品使两国在主导产业产生竞争,从而导致美国国内相关产业出现失业不同,中国对美国主要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使美国消费者、生产者、国家三方均受益。
第一,使美国消费者受益。与当年日本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主要来自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产品不同,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大部分商品是物美价廉的生活用品。金融危机期间,在美国失业率居高不下,收入减少,消费支出不足的情况下,中国对美国出口物美价廉产品的意义不仅在于使美国消费者节约了消费支出,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满足美国人基本的生活需求,有利于美国社会的稳定,这是中日两国对美国经济和社会影响的最大不同。
第二,使美国生产者受益。与当年日本封闭国内市场,并从1986-1988年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集中大规模地对美投资引发投资摩擦不同,中国经济的发展对美国在华投资企业与美国国内企业均有贡献。其主要表现,一是中国企业没有利用由顺差获得的美元,集中大规模地对美国具有象征意义的产业投资,形成对美国经济和社会的冲击。二是中国国内市场开放,为美国跨国公司对华投资提供了良好的投资场所和投资回报。根据2010年在中国的美国商会发布的报告,78%的美国企业认为在华投资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回报。三是中国国内经济增长和中产阶级旺盛的消费需求,拉动了美国企业对华出口,使中国成为美国第三大出口目的地。根据美方统计,从2000-2009年,美国出口到世界其他地区的增长率为29%,而美国出口到中国的增长率高达330%,中国成为美国出口增长最快的市场。金融危机期间,美国的主导产业汽车出口在其他国家市场受到影响,唯独对华出口出现激增现象。
第三,使美国国家受益。与当年日本将顺差的一部分购买国债,弥补美国过渡消费经济体制下的资金不足不同,在当前美国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共生的特殊时期,中国将顺差获得的大量美元用于购买美国国债。截至2011年5月底,中国持有美国国债高达11,598亿美元,并已超过日本成为美国国债最大的持有国。将顺差资金的大部分回流到美国,不仅弥补了美国过渡消费体制下的资金不足,而且有利于帮助美国渡过债务危机,并通过资金的注入维持美国低利率政策,有利于促进美国经济复苏。
美国国内有人认为,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造成了美国失业人口增加,但也有人认为美国失业是劳动生产率提高所致,有利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我们认为,由于中国不像日本,没有在美国主导产业对美国形成竞争压力,即使某些产品的出口对美国产业有一定影响也是个别的,这与美国国内消费者受益、企业受益和国家受益的整体经济福利提高的效果无可比拟。
八、贸易顺差国的市场开放度不同,对全球经济的贡献度也不同。日本贸易顺差对全球经济的贡献是通过日本企业扩大海外直接投资,拓展国际市场实现的;而中国贸易顺差对全球经济的贡献是通过开放本国国内市场,吸引外资实现的。中日两国连接全球经济的路径不同,对全球经济的贡献度也不同,中国对全球经济的贡献度大大超过日本。
日本对美国的贸易顺差是在国内市场相对封闭的情况下实现的。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虽然日本已经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日本对外直接投资比例一直大大超过引进外资比例。1980-2010年,发达国家引进外资与对外直接投资比率基本保持在75%-85%之间,而日本1985年其比率只有10%。即使经过30年的发展,在今天全球经济一体化新的国际环境中,这一比率仍没有超过30%。对于日本市场的封闭性,当时国际社会就对其提出批评,认为日本相互持股、排他性交易习惯妨碍了竞争。今天日本市场的封闭性仍然成为日本吸引外资的重要问题。根据2009年日本经济产业省对在日636家外资企业的调查,50.8%的企业认为日本市场具有封闭性。
与日本不同,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是在开放国内市场的情况下实现的。中国将“改革开放”作为国家发展的基本国策,连续18年成为全球吸收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吸引外资国家的排名中,中国由1990年的第16位提高到2010年的第9位,同期日本分别是第26位和第20位。以三资企业为主体的中国对美国出口扩大,带动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同时也通过跨国公司的国际化生产拉动了日本、韩国、东盟等相关国家的经济增长。作为全球制造业的生产基地和进口大国,中国对全球经济的贡献度大大超过日本。根据世界银行计算,中国对世界GDP增量的贡献率2003年是4.6%,2009年增长到14.5%,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贡献国。
作者:赵瑾,中国社科院财经院综合部研究员
来源:《国际贸易》,201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