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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川:我国外部金融安全——基于“三元悖论”的分析

发表于 lvfengyong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频繁发生金融危机,如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2001年的拉美金融危机、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起全球金融动荡以及当下愈演愈烈的欧债危机,都使人们充分认识到金融全球化是把双刃剑,它在帮助各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共同发展的同时,也会给经济体造成冲击,引发金融危机,更有甚者,危害波及到实体经济。

  尤其是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国际资本流动和汇率波动等不确定因素会为一国的金融安全造成更大威胁,尤其是在开放经济的条件下三元悖论的存在,会使得不同的政策选择对于我国金融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三元悖论的基本逻辑,在由资本自由流动、固定汇率和货币政策独立性构成的三角形中,三个要素两两组合成了三种的政策选择,同时也对金融安全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以三角形的左侧为例,在该边界上,资本自由流动和货币政策构成了该国的政策选择,但由于“三元悖论”的制约,该国放弃了固定汇率制度,从而选择了汇率浮动,这也是英美等发达国家的情况。在该种情况下,该国的金融安全主要来自于资本自由流动造成的国际金融市场的冲击以及汇率波动造成的对国际贸易和国际收支的影响。与之相对应,在该三角形的右侧,在资本的自由流动和固定汇率制度下,一国的货币政策不能独立操作,这反映了以香港为代表的货币局制度和以欧元区为代表的货币联盟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国的金融安全主要体现在货币政策的被动操作带来宏观经济不稳定和国际资本的冲击方面。

 

 


图1 “三元悖论”与金融安全


 

  作为处于对外开放初期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十分重视维护国家安全,金融安全首先是作为国家层面的概念,强调的是一国金融体系的安全。具体来说,金融安全(Financial Security)内容涉及两大方面:金融体系稳定性(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外汇市场)和国家金融主权。(1)金融体系稳定性。指金融体系具备承受内外部冲击的能力和弹性,从而使作为金融体系的主要构成要素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能够平稳运行并持续发挥其功能的状态。(2)国家金融主权。表现为一国对其内部以及国际金融事务拥有独立自主的决策权和控制权。

  就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不断深入参与国际分工,解除了经常账户上的限制,而且在部分程度上允许了外资进入国内的实体经济与金融市场,同时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弹性也在不断增强,预计未来的金融改革更会加快汇率浮动以及资本账户开放的进度。

  从金融安全的角度出发,分析“三元悖论”的“三角”政策协调时会发现:一些政策是需要贯彻坚持,例如独立的货币政策;而另一些政策是有其必然的改革趋势,例如汇率制度发展的大趋势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资本账户开放的趋势也是相当明显的。但是,资本项目开放或汇率制度改革的快速推进必然会对我国的金融安全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这样,在渐进过程中势必需要考虑到改革次序的问题,这其中不仅包括外部次序,如先资本账户开放,还是先汇率制度改革,还包括内部次序选择问题,例如资本账户众多项目开放先后的考虑。

  就汇率体制来看,汇率制度向更加浮动的方向发展是未来我国汇率体制改革的趋势。这是因为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能够最大程度地兼顾实现内外部均衡、保持出口竞争力与维护金融安全这三项人民币汇率政策目标,并给货币当局的政策操作留下了灵活、充分的政策空间。因此,从中长期看,逐渐提高人民币汇率的弹性安排,实行真正意义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将成为一种趋势。

  从金融安全角度来看,相比提高汇率浮动性来说,实施资本账户开放的战略对金融安全的影响更为直接。这是因为,资本账户开放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本国的金融市场同巨大而又活跃的国际金融市场融为一体,巨大的国际间资本频繁地流入和流出,形成巨大的货币冲击,这对中国货币当局乃至整个金融体制构成一项严峻的挑战。因此,推进资本账户开放的顺序应该在汇率体制改革之后。

 不仅如此,在推进资本账户开放的进程中还应该设计资本账户开放的次序,即资本账户各个子项目的开放次序。较为可取的排序是:先放开长期资本流动,再放开短期资本流动;在长期资本的范围内,先放开直接投资,再放开证券投资;在证券投资的范围内,先放开债券投资,再放开股票投资;在所有形式的资本流动中,先放开资本内流,再放开资本外流。

  最后,在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的今天,随着金融交易的复杂化和新的金融业务的层出不穷,为了规避资本账户开放和汇率冲击对我国金融安全造成的影响,我们需要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比如强化信息披露,增加金融体系的透明度,引入市场约束机制;建立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体系,引导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实施银行信用评级制度,借鉴美联储推行的CAMELS评价方法,识别商业银行风险并提出建议;监管当局自身也要透明,有义务向公众披露监管方法、过程、结果以及处理方法;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根据环境的变化,突出监管重点;要培养高素质的监管人才,有效地利用现代金融高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等等。除此之外,还应加强国际金融合作与交流,参与区域性和全球性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的研讨与建立,提高我国金融业在国际上的影响和地位,同时要加快自身的信息化建设,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市场的动向,维护金融的安全与稳定。